張三去賭場賭博輸了10萬元錢還能要回來嗎?追回賭資是否構成敲詐勒索罪?深圳追債公司遇到這樣一個案件,張三去賭場賭博輸了10萬元錢,然后張三把這個賭場的行為用手機給錄下來了,管這個賭某場的老板去要這個輸的錢,這個行為算不算敲詐,目前來看是有可能構成的,我們說實踐當中你維權可以,你智力救濟也行,但是呢?你不要說你拿這個事情去威脅別人,你說你必須要給我多少多少錢,如果你不給我的話,我就怎么怎么樣啊,這個是有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的。
敲詐勒索罪它的核心觀,核心這個點在哪里呢?有這個暴力或者說不同的脅迫的,或者說有惡害相通告這樣的方式讓你產生恐懼心理,如果當中這個案件會有爭議的啊,如果你只要是10W啊,你被人家騙了,假如說你過去玩的時候被人家騙了,這個時候單純定的話一般不會定,如果說你過去就正常的去玩,輸了,有可能會定敲詐勒索罪。
今年都是廣東案件,比如張三和幾個兄弟架設賭博網站,網站有五六個月了,我也還沒有去報到,就是打電話過來讓我去自首,張三想問什么罪?我過去會有什么罪名?深圳追債公司解釋:張三過去的話定開設賭場罪,一般來說開設賭場的組織者,這種是肯定是五年以上的,不用說了,為什么呢?因為一般來講獲利3萬以上就五年以上,30萬的賭資也是五年以上,120人也是五年以上,全部都是五年以上,現在金額有沒有一個大概的一個范圍。
如果六個月獲利金額達到900萬,現在這個賭博案件,如果說主動到案的話,有一個自首情節,這是第一個,第二就要看一下后臺的數據上面顯示出來的獲利金額是多少,某資金額是多少?如果說能夠查證屬實的,你要考慮退一部分錢,但是即使退錢,現在像這種案件也很難達到一個緩刑。
所以現在委托人就是想知道這個事情有多么的嚴重?其實非常嚴重,五年起步的,就算說你是一個自首,像你這種金額。一般來講,他的基準型六到七年,如果說你有個自首情節,減個40%以下,比如減個20%,也是將近五年了。所以大家千萬不要賭博,危害家庭,危害社會,一定要珍惜時光,十賭九輸,最后沒有一個好下場,賭徒輸錢六親不認,所以我們深圳要債公司提醒各位,一定要遠離賭博,遠離賭博的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