欠款不還是每位債權人頭疼的事,2022年上門討債最正確的正當防衛解釋,債務人有錢不還,每次要錢還有傷害你身體的意圖,但你也有傷害他身體的意圖,判互毆很正常,同時你還擊他一巴掌的行為會導致事態擴大,雙方暴力升級,造成社會總暴力程度增大,很明顯法律不會支持這樣的行為。綜上所述,當你被打一巴掌的時候,無論對方是什么人,什么情況,只要不危及你生命安全,法律都不支持你還擊,一律建議你立即逃跑,并報警,找警察處理。也可以要求深圳要債公司人員保護你。
但是遇到危及生命安全的情況,允許你還擊,假如你命都沒了,那法律即便抓住了歹徒進行懲罰,也沒辦法幫助到你,所以允許你還擊,請無限度還擊。但是當沒有危及你生命安全的時候,法律對打人者的懲罰遠遠大于你還擊的那一拳頭。不信的話,你下次遇到沖突的時候可以打別人一巴掌,對方只要不還手,直接躺下并報警,你就知道到底是拳頭的懲罰大,還是法律的懲罰大了。
中國的這種法律制度其實遵循一個精神,就是社會矛盾和暴力總量必須降低。假如法律實施后,社會暴力總量提升了,那這就是惡法,應該修改。假如法律實施后,社會暴力總量減少了,那這就是善法,不應該修改。簡單的說,在中國的立法精神里,中國公民有退讓義務,貫穿了中國所有的制度建設和法律條文,和諧社會也是這一精神的體現,在最常見的沖突里交通事故案的處理中,這種退讓義務體現的更為明顯,但是中國法律也給退讓義務設置了底線。
當法律規定的那幾種重大惡性暴力降臨時,你可以使用暴力,但是這種暴力是有限度的。法律允許你用小暴力去制止大暴力,但絕不允許你用大暴力去制止小暴力。你的所作所為必須是在削減和減少社會的暴力總量。這個是可以的,但不能是相反。
中國法律堅決反對公民私力救濟,堅決反對升級沖突,堅決反對以暴制暴。被人暴力侵害可以報警,但絕不可用更大的暴力去制止這個暴力。要認定這個暴力的大小時,是否持械是很重要的標準,基本上誰持械誰理虧,算行兇,然后不持械的一方觸發正當防衛。這些所謂的械:是刀、槍、棍棒和石頭、磚塊等等,這些基本沒什么爭議。實踐中比較有爭議的是桌椅、馬扎、啤酒等。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來判定是否屬于械具。持刀行兇這四個字,經常連在一起出現在報紙和法院判決書上,雖然你一掃而過,并不在意,但官方給的定義已經很明確了,持刀打架就是行兇,被別人打死打傷都可以算正當防衛。
舉例,A和B在操場約架,雙方本屬于標準斗毆,結果A突然掏出一把刀出來蓄謀攻擊,赤手空拳的B臨時從地上撿起石頭一擊砸中A頭部導致重傷,正當防衛。這就是誰持械誰理虧的典型,因為你故意持械放大了社會暴力,增加了社會總傷亡。
再舉例,街頭隨機沖突,A用拳故意攻擊B,但是B拿出一把隨身攜帶的刀具進行反擊,造成A嚴重受傷,這不屬于正當防衛,B至少是防衛過當或涉嫌故意傷害罪,A用刀故意攻擊B,然后B搶下A的刀具或從路邊臨時獲取磚頭、棍棒、啤酒瓶等反擊,造成A死亡,屬于正當防衛,不需負責。
A用拳故意攻擊B,然后B用拳反擊,擊中A要害,如果沒有造成A嚴重受傷,那么屬治安案件,警察各打50大板和稀泥處理,如果造成A嚴重受傷,列入刑事案件,而且避免搞個防衛過當都很困難,大概率屬故意傷害罪,最多法官考慮A先動手情節給予B一定輕判。
因此,當一方主動攻擊時,除非動用刀具,另一方最好的結果就是逃跑外加報警,不要還手,誰持械升級武力誰理虧,誰受傷輕誰理虧,雙方均赤手空拳且不造成傷亡,那就算互毆。是否先動手,會適當考慮增加一定罪責,但絕對不代表還擊的另一方可以免責。要想完全免責,那就把暴力降低到零,自己履行公民退讓義務,一點兒不動手,直接報警,等警察來處理,此時警察100%站你這邊。
這種法律并不是讓好人憋屈,壞人得逞。為補償履行退讓義務的公民,懲罰那些增大社會暴力和沖突總量的人,法律同步設置了對挑釁者極大的懲罰,你明明只打了對方一巴掌,給對方造成了損害,微乎其微,為什么警察來了之后,對方聲稱摔地上后撞到了頭和腰,要去醫院檢查,要躺床上幾個月養傷,最后你不得不賠幾千,乃至于上萬塊錢給躺地上的對方了結此事,至于嗎?僅僅一巴掌,確實不至于懲罰那么重,但為了平衡,必須這么做,現有法律可以大幅降低社會暴力總量,但因為這種法律必須傾斜保護,不動用暴力者來做平衡,所以帶來了一些副作用,比如碰瓷行業的出現,這問題沒辦法解決,但整體利大于弊。